陳小姐在工務局擔任事務員職務,工作年資14年,三個月前因投資失利,急需週轉,隨機了一家錢莊,錢莊給陳小姐簽了一張契約書及一張本票,就立即撥款三萬元,之後陳小姐每次急需用錢,都直接找這家錢莊週轉,借款總額共十萬,每月需繳12分12000的利息,陳小姐4萬6的薪資,扣除房貸、子女教育費、生活費,根本無法負擔,生活陷入困境,前幾天找到台灣理財家專員協助湯小姐向合法代書辦理民間信貸,申請到25萬資金,也解決了錢莊的債務。